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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合理手法迫員工自動離職

by DETOX @, Tuesday, February 25, 2020, 15:22 (1493 天前)

本人係一間某某餐廳既員工, 已經係呢個公司工作大約三年半有多(全職)

係2020年2月13日,因公司受到疫情影響而即時通知員工放假直至三月尾,
由2月14日起 即時由未放既例假, 勞工假, 年期去頂替 公司需要休業既日子

而當無例假,勞工假及年期, 就要開始放無薪假,而我就放到3月2號

事源於本人係2020年1月頭時已經向公司入紕申請 3月8-17放大假,當時未知會有休業既情況
而到2月頭既時候上司亦口頭承諾可以放

於2020年2月19號我向公司追問,,根據勞工處指引,, 連續4星期無安排員工工作,,視為自動解僱
可向公司追討 遣散費,.問公司會唔會有咁既安排? 而當時公司寫字樓只話過幾日回覆

公司知道我要追討遣散費立刻變得非常敏感, 仲立即安排我放完假就番工, 其後公司代表打俾我由於到3月2號已經放晒我既所有假, 所以3月8-17號唔可以放,,同時亦通知我番埋3月份就唔使再番(一個月通知期)
我自願選擇無薪假都唔俾,,公司要我去另一間分店番工,,但我講到明3月8-17號番唔到,而且一早已經申請左, 公司竟然話,如果我番唔到就當我曠工,,簡直係一個強行手段令員工自動離職,,依家仲強迫星期四前簽雙方協議離職書,
否則會安排我番工,,到時番唔到當我曠工,要賠番錢俾公司

請問我可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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