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錢
員工做滿了5個月後 (即累積病假有10天) ,於3月6日(五)至3月20日(五)請了病假。即這位員工是請了12日working days的病假 / 15日calendar days的病假。
公司policy是, 累積首36天是full pay sick leave, 之後的84天就是4/5 pay。
這位員工是返5.5日工的。
由於這位員工只累積到10天的有薪病假, 不足於cover他全段的病假, 餘下的病假理應是無薪。請問我們應該當餘下2天還是5天無薪? (即我們應計calendar day 還是 working days?)
(implied正常休息日是有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