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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公司向我追討醫療費用

by Jw @, Saturday, April 04, 2020, 16:43 (1476 天前)

舊公司工作期間用醫療卡睇醫生,成功使用不用補錢,証明是夠限額的。
現在離職半年後通知我金額超出醫療上限,要我比差額,因為我離職佢按比例計算限額。
站在傭員角度,我使用醫療卡時當刻用到我沒理會,我亦唔知限額有多少,如果要補錢應該當刻要我即場補,我亦可以考慮是否看這個醫生。
HR在我遞信離職時沒有提醒我醫療限額一事,亦沒有把醫療卡設低限額,HR便沒有責任?
請問如果我不支付這筆款項會付上法律責任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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