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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警告信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June 29, 2020, 11:38 (1395 天前) @ Judy Cheng

多謝 閣下查詢。按《 僱傭條例》 的規定, 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及長期服務金。 如果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為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注意: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祇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 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適用。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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