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飯時間
多謝 閣下查詢。《僱傭條例》目前,並無用膳或小休時間的條文。
當然《僱用青年(工業)規例》及《僱用兒童規例》是設有法定用膳及休息時間,但是對象是15-18歲青年。此外,《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亦規定,每名僱主均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所有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
故是否有午膳及休息時間以僱傭合約或雙方協定為準! 所以要了解閣下入職時與僱主有否就這方面作協商,請告知方能準確解答。
工會認為僱主有責任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其中包括為僱員作適當的休息及膳食安排。如不為長時間工作的僱員安排膳食或休息時間是不人道及不合理的行為, 閣下應向僱主爭取。當然,休息或午膳時間是否享有薪酬則另作別論,此處僱員是需要留意的。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2781 0983 (旺角區:九龍旺角上海街446-448號富達商業大廈1字樓)
2779 3766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福華街27號朝光商業大廈6樓)
2779 7922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大埔道18號中國聯合銀行大廈12樓)
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