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工作期間駕駛老闆車發生交通意外

by 陳先生 @, Monday, September 07, 2020, 23:27 (1320 天前)

早前駕駛老闆車輛不幸撞上小巴車尾,小巴司機乘客及我車上同事均有當場報稱不適送院。
本人為工程人員,發生交通意外時準備到達下一個工作地點。
本人為公司長散員工,沒有簽任何合約(其他同事一樣),以日薪結算。
發生交通意外的地方為山路,只有來回兩線。
現正等待到警署落口工,或會被警方控告不小心駕駛。
想問的問題如下:

1.)是次發生的交通意外,本人需要賠償雙方車輛的維修費及雙方乘客的醫藥費嗎?

2.)假設本人不小心罪名成立,老闆有權向我追討本次意外的損失嗎?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