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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胎假期間被迫停薪留職

by Gigi @, Thursday, November 26, 2020, 16:50 (1219 天前)

我現在懷孕15週,因產科醫生指胎兒不穩故開出14天病假,至下次覆診期再決定是否需要繼續留家休息,或進醫院安胎。

我在這公司已工作超過6年,期間沒有請過任何病假,即已累積了120天有薪病假。

老闆說公司必須要有人負責我的工作,所以正考慮聘請新員工暫時代替我的職務,直至我可以回到工作崗位為止,由於公司同時支付兩人薪金開支會太大,所以請我體諒公司,在這段期間停薪留職。
Q1: 請問公司可否強迫我在放病假期間停薪留職?

老闆說如果我不同意停薪留職,也可以繼續支付病假薪金給我,但我要出資聘請新員工負責我的工作。
Q2: 公司可否要求我支付替工的薪金?

Q3: 如醫生認為我情況必須臥牀休息直至生產,並有有效醫生紙證明,公司是否需要一直支付病假薪金?

Q4: 如我一直需要臥牀,生產後,我是否仍然能夠獲得14星期的有薪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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