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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年假

by Jenny @, Tuesday, January 05, 2021, 12:19 (1206 天前)

您好。公司按照法例,入職日後滿12個月有七天有薪年假,第二年七天, 第三年八天,如此類推。我在公司工作滿十年了,因工作繁忙,幾乎沒有放年假。今年想申請長年假時,卻被告知之前沒有放的年假都被"扔"掉了,所以最多也只能請14天假(第十年的份)。請問若我辭職時,之前累積著沒有放的假,那些聲稱被"扔"掉的假,我是不是可以追討年假薪酬?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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