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介聘請的兼職
感謝你的回答,但是順便想問一下,因為我們是透過中介公司聘請到速遞公司工作的員工,並非該速遞公司直接聘請,就算我連續四星期每個星期上班時數超過18小時(我們星期六日不會上班,只會在星期一至五,是自由報更的),那假日薪酬還會有效嗎?而418所指的受僱滿三個月,即是上班工作的日子要90天嗎?(因為我們只會在星期一到星期五上班,一個月只有二十天,即是要四個半月才符合418?)
另外想問一下,目前我因為工傷而不能上班,有沒有條例說明中介公司應該在幾天內幫我申請工傷的賠償?工傷的賠償是由我受傷那天開始計算到完全康復的日子嗎?(假設我在1月5上班受傷,醫生出了病假紙到1月12日,去除星期六日,即是我有六天的工傷賠償嗎?)
1.都是享有假日薪酬。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不是只記上班的日子,就是看一個月每個星期有沒有都上18個小時以上,要滿足三個月。
2.工傷這個情況可以詳細哋問問勞聯,2779 3766 問一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