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開停業假期及合約辭職 by 小哈 , Thursday, February 25, 2021, 10:37 (1150 天前) 想問停業期間既撞正勞工假期係咪有得之後放返? 同埋停業期間有無計算年假? 每個月有1日獎假,我辭職最後一個月的獎假係咪用金錢代替假發放? 1年制合約需要1個月通知嗎? 辭職後既年假係咪一定用錢發放?唔可以最後1個月放埋?
有開停業假期及合約辭職 by rita , Monday, March 29, 2021, 11:51 (1118 天前) @ 小哈 您好小哈,停業期間遇上法定假日,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僱主應補回法定假日的薪酬。 關於獎假,要根據合約裡面有關獎假的定義,如果屬於賞贈性質或由僱主酌情發放的,那就並不屬於工資或固定的報酬,僱傭條例並沒有關於獎假的指引,建議與僱主協商。 有關年假,停業期間並不影響僱傭合約的連續性,《僱傭條例》賦予的部份法定權益應當在停業期間持續累積及享有,包括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累積等。 有關通知期,小哈應首先了解清楚與僱主簽訂的僱傭合約裡面是否有明確規定通知期。 如在試用期內,則分兩種情況: 在試用期內的首個月,則無需通知期亦無需通知金。 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如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則按合約但不少於7天,如無規定則不少於7天通知。 如無試用期或已完成試用期的連續性合約,分兩種情況: 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則按合約但不少於7天。 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不少於1個月通知。 不一定用錢發放,但是根據僱傭條例,法定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除非雙方協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