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長短週補假與星期六紅日重疊問題
今年初本人本來工作時間由每週 6 天(每7天可享有1天無薪休息日),休息日以輪休方式由公司編排, 改為每週5天半及6天(長短週工作),本人亦享有公眾假期(銀行假)福利,本以為可以比本來每月4日補假變為每月有5日補假(1.5+1+1.5+1),但今年有2日的星期六情況有異,由於2024年2月10日(年初一, 法定假日)及3月30日(耶穌受難節翌日)兩日星期六均為假期,公司以此為由,以每4個星期六可擁有5日補假,而該2日本為假日為由,全年只發放63日補假,只非本人認為的65日=(52週/4*5)。
本人分別見有以下兩種說法:
1.按《僱傭條例》規定,如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僱主應安排僱員於翌日放取該法定假日,惟該翌 日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
2.根據《僱傭條例》,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長短,均可享有元旦、農曆新年、復活節等12天法定假日。雖然條文寫明如果法定假期適逢休息日,僱主應安排僱員於翌日放取該法定假日,若翌日為僱員已有的假日便再往後補。但目前《僱傭條例》僅保障與星期日重疊的法定假期可獲補假。
周六補假至今仍未落實。
想查詢以我的情況,今年應享有多少天休息補假?一般長短週是否以星期六的日數為基準計算?本人工作並不是大眾的星期一至五,休息日以輪休方式由公司編排會影響我補假計算嗎?
期待回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