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letter by kk , hk, Friday, November 22, 2024, 01:32 (18 天前) 公司想炒人但想慳錢 想搵同事痛腳出warning letter 出夠3封炒人唔賠錢 想問法例係咪容許 咁如果有同事又本身年資夠5年 係咪長期服務金都唔洗賠 定一句話裁員又可以藉口唔賠
warning letter by KK, Friday, November 22, 2024, 10:18 (18 天前) @ kk 公司想炒人但想慳錢 想搵同事痛腳出warning letter 出夠3封炒人唔賠錢 想問法例係咪容許 咁如果有同事又本身年資夠5年 係咪長期服務金都唔洗賠 定一句話裁員又可以藉口唔賠 1. 出夠3封,要個理由充足先可以唔比代通知金。 上到庭,樣樣野都講證據,如無令到公司有損失,通常都要配足。 即時終止僱傭合約 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如果僱員 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為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2.年資夠5年,無論咩原因,都要比長期服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