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假同病假重疊
20至24號是放大假
但25號至30號病左,持有醫生紙
問題就係20-24只是放部分大假
本應25就上班,但25突然生病
公司話既然大假未放晒20-24只放了4天
倒不如25-27都計算大假,
但這計算,28-30不足夠4天,就不當作有薪病假
咁我咪享有不到有薪病假。。。
公司是不是不能作此安排?
20至24號是放大假
但25號至30號病左,持有醫生紙
問題就係20-24只是放部分大假
本應25就上班,但25突然生病
公司話既然大假未放晒20-24只放了4天
倒不如25-27都計算大假,
但這計算,28-30不足夠4天,就不當作有薪病假
咁我咪享有不到有薪病假。。。
公司是不是不能作此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