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警告信
你好, 本人在一間外資物流公司工作(香港辦事處只有4人,包括我在內).
本人在無任何口頭警告前提和沒有先例情況下,收到警告信而理由為一份報價單不能在辦公時間內發出.
但我收到的指令是在當天發出, 沒有要求在辦公時間內發出. 本人因工作多的情況下而導致部份工作不能在辦公時間內完成.
事件最終沒有明確顯示公司受到任何損失. 在僱主沒有明確時間要求情況下 和沒有任何其它方式警告下, 請問我在當天辦公時間後完成. 我可以理解這封警告信侵害本人作為資方權益嗎? 我可以向公司提出異議嗎?
如果我提出異議,我會因此收到第二封不服從上信的警告信嗎?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