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薪一問 by 大小姐 , Saturday, May 15, 2021, 17:24 (1069 天前) @ Tsui 根據《僱傭條例》第三章 32.扣除工資的限制 (2)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但以不超過$300為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一。 據你所述的「 *特登*整爛公司野」屬刑事行為,建議向相關部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