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7日通知賠償點計?

by question, Friday, January 03, 2014, 14:14 (3763 天前)

我個CASE係咁既~

我2013年10月21日正式受聘某間公司做私人秘書,

無簽約,出糧係支票形式(人工$7500/month),

一星期返5日, 每天朝9晚6,每日實際工作8時,1小時飯鐘不計錢,星期6日休息, 但是係有薪的

之後到左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就被解僱,僱主7日通知,

咁我想問下,個7日通知係唔係計埋星期六日? 因為我係星期5俾佢解僱,僱主有無計少到錢??

我雖然星期5被解僱,但是否可以享有埋最後個2日有薪假嗎??

如果享有的話,是不是星期6日,2天唔計在7日通知內??

7日通知是不是由12月30日星期一起計???

謝謝~

7日通知賠償點計?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January 04, 2014, 12:00 (3762 天前) @ question

多謝閣下的查詢,閣下符合連續性合約4.1.18條款,被僱主解僱時要有預先通知期或代替通知期最少要七天,如無提及通知期則要一個月,須視乎雙方協議。一般而言是以被解僱當日起計算。另外,假日薪酬是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由於閣下於2013年10月入職至2014年1月才足夠三個月。因此2014年1月1 日(元旦日)未能享有假日薪酬。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