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婷, 發表於: 週日, 一月 05, 2014, 21:00 (2576天前)
你好,本人於見工時已懷孕,如果公司聘請二我,請問我可否享有產假?
作者: 勞聯權益委員會 , 發表於: 週一, 一月 06, 2014, 17:04 (2576天前) @ 婷
多謝閣下的查詢,放取產假前須知會僱主,按照法例要求,如僱員符合下列條件,便可享有產假薪酬: 1.在所訂定的產假開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40星期; 2.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例如各僱主出示證實懷孕的醫生證明書;及 3.如僱主有提出要求,已向僱主遞交醫生證明書說明其預產期。 若閣下受聘於公司,須符合在上述條款,否則是放取無薪產假。 如有其他查詢及求助,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