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費 VS 長期服務金
遣散費 VS 長期服務金
1. 請問遣散是指裁員被解僱而得到的賠償,而長期服務金是付給受僱5年,沒有過錯的員工,咁請問取遣散費或是長期服務金是否由僱主在解僱時說明解僱原因,來決定獲得那一款賠償??
2. 若僱主沒有明確指出是裁員或是沒有過失的解僱,我是否要問清楚解僱原因,以決定是獲得長服或是遣散??
3. 遺散是否適用於沒有終止合約日期的僱傭合約,而長服金是適用於有合約終止期的僱傭合約 ??
4. 遣散是終止受僱的2個月支付,而長服金則是終止受僱的7日內支付,若涉及強積金對沖的話,上述支付期限有否不同??
5. 若長服金的話,理論上僱主是否要先墊支付出,因為要在7日內支付,就算強積金對沖也不能在如此短時間支付,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