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ndy , 發表於: 週三, 十月 20, 2021, 22:23 (881天前)
你好, 公司將於12月轉新名,並要求本人重新簽新合約,工資及待遇不變。 但公司不願意出證明,證明舊公司和新公是同一家。 本人已於此公司工作6年,如不願意簽新合約,請問是否可獲遣散費? 謝謝解答
作者: 護星者 , 發表於: 週四, 十月 21, 2021, 21:04 (880天前) @ Cindy
1. 公司轉名,有關資料可在公司登記處查冊 2. 「重新簽新合約」 當炒魷一次,清付各勞法定權益;重新簽訂合約,年資及各項勞工法定權益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