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休有無違法問題
我想請較一下.我作的是製造業.我公司是家族企業那種.員工人數共6人.3人是老闆家人他們自己人.3人是外面請的勞工.公司從2008年金融海嘯開始.工作量少不穩定.他們自己人會休息讓員工來做.一開始會讓員工上班他們自己人就是2位老闆娘休息放假.現在不一樣.工作量少.老闆他們自己人3人跟3個員工要輪休.他們自己人要跟員工搶工作.重點是他們自己人就是2位老闆娘都休息好幾個月了.都休快半年還要回公司來跟員工搶工作.本來工作量只夠4個人做硬要擠6個人做.變成要讓我們輪休.之前有的員工輪休好幾個月.賺的薪水不夠家裡開銷.而辭職離開公司.輪休的薪資公司一個月最低薪資都給我們在1萬9到2萬出頭之間.我正常1個月領3萬4左右.我還留著是因為我在公司做到現在也有11年多.我也輪休硬撐快5年.我快撐不下去了.請問我公司這樣有違勞基法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