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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Time 辭職一問

作者: JY @, 發表於: 週三, 三月 20, 2019, 19:45 (1826天前)

每星期大概返1日工,每次返4個鐘,每一個月大概得一個星期要返兩日。冇簽過contract,返咗差唔多4個月,想辭職,想問要提早幾耐通知老細?

Part Time 辭職一問

作者: 勞聯權益委員會 ⌂, 發表於: 週二, 三月 26, 2019, 15:04 (1820天前) @ JY

你好!多謝 閣下查詢。由於 閣下工作時數不符合連續性合約(4.1.18),即連續服務僱於同一僱主4個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不少過18小時。而無試用期/ 完成試用期的非連續性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則為雙方議定的期限。因此, 閣下要多少離職通知期則要視你們雙方曾經的協議。

如需準確解答,請提供更多資料。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邱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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