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查詢。年尾雙糧屬《僱傭條例》中年終酬金其中一種。按法例,須以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並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及工資。
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爲其所做或將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包括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超時工作薪酬)、小費及服務費,不論其名稱或計算方法。
但超時工作(OT)需符合下列條例,計算法定權益時才包含在內:
• 屬固定性;或
• 在過去12個月內平均款額不低於僱員在同期的平均月薪的20%;
法例參考: https://www.labour.gov.hk/text_alternative/pdf/tc/08.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