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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左假期,但辭職會否扣假

作者: JL @, 發表於: 週五, 三月 22, 2019, 11:51 (1824天前)

假設我短期內辭職,需要1個月通知,但4月底申請左假期,若到時已離開公司,僱主會否計算已申請年假?

假設3月25日辭職,4月24日為最後工作天,假期申請為4月29-30日2天.

申請左假期,但辭職會否扣假

作者: 勞聯權益委員會 ⌂, 發表於: 週六, 三月 30, 2019, 14:12 (1816天前) @ JL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受僱滿整個假期年而仍未放取有薪年假,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僱主須支付工資給僱員以代替未曾放取的年假,而在計算該等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時,應以「終止合約的日期」為「指明日期」。

假若 閣下與公司的僱傭合約於4月24日正式終止,即該日起雙方已無僱傭關係。而僱主須儘快支付僱員應得的所有解僱補償,包括年假薪酬。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天內支付解僱補償。

第九章:終止僱傭合約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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