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
請問僱傭合約沒特別列明休息日及工作日的安排,是連續性合約,每星期工作不少於44小時,但更表只列出當月所有星期一至六的工作時間,而星期日則沒有列明工作時間,亦不用上班;即使合約沒列明,是否意味著星期日就是休息日?
如是休息日,僱主是否不能強迫員工上班?
請問僱傭合約沒特別列明休息日及工作日的安排,是連續性合約,每星期工作不少於44小時,但更表只列出當月所有星期一至六的工作時間,而星期日則沒有列明工作時間,亦不用上班;即使合約沒列明,是否意味著星期日就是休息日?
如是休息日,僱主是否不能強迫員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