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病假2個月, 病假期間還享有每月4日累計病假嗎? by M Law , Sunday, April 14, 2019, 16:59 (1831 天前) 4月1日至5月31日有醫生紙放病假,但可能會再延長,想問病假期間即4月及5月這兩個月可會有每月4天合共8天累計病假嗎?
連續病假2個月, 病假期間還享有每月4日累計病假嗎?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May 10, 2019, 12:58 (1805 天前) @ M Law 多謝 閣下的查詢。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4 天。最高累積120天,如累積假期已用完,一般在復工日開始可再累積病假。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