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連續病假2個月, 病假期間還享有每月4日累計病假嗎?

by M Law @, Sunday, April 14, 2019, 16:59 (1831 天前)

4月1日至5月31日有醫生紙放病假,但可能會再延長,想問病假期間即4月及5月這兩個月可會有每月4天合共8天累計病假嗎?

連續病假2個月, 病假期間還享有每月4日累計病假嗎?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May 10, 2019, 12:58 (1805 天前) @ M Law

多謝 閣下的查詢。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4 天。最高累積120天,如累積假期已用完,一般在復工日開始可再累積病假。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