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例假計算問題 by 普通員工 , Tuesday, June 25, 2019, 12:46 (1764 天前) 你好,每個月有六日例期 若一個月通知期後是7月20日 7月應有例假是否按比例計算為三日?
辭職例假計算問題 by 虎羅漢 , Thursday, June 27, 2019, 01:06 (1763 天前) @ 普通員工 你好,每個月有六日例期 若一個月通知期後是7月20日 7月應有例假是否按比例計算為三日? 「每個月有六日例(假?)期」只是師兄的合約內容而已。 《僱傭條例》關於休息日享有資格的表述為:「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 7 天可享有不少於 1 天休息日。」休息日的定義是在連續不少過 24 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休息日的安排由僱主指定,並可分爲固定性及非固定性。 你的問題存在灰色地帶,若果由7月1日起數算,從7月1日到7月20日,至少有兩日休息日是肯定,至於是否有三日,難講!
辭職例假計算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July 10, 2019, 13:47 (1749 天前) @ 普通員工 你好!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通知期不受休息日、法定假日影響。而 閣下終止合約關係日為2019年7月20日,該日起雙方已無僱傭關係,僱主自然已無須再承擔前僱員的法定權益,故 閣下只可享有7月6-7日、7月14日的休息日*。 *假設 閣下休息日為星期六、日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