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沒有簽訂合約的freelancer

by 心急小姐 @, Wednesday, July 10, 2019, 00:12 (1745 天前)

因為係freelancer所以冇簽約,但全部工作都有whatsapp紀錄,一路做個陣已經聽到其他人話佢地呢間野慣性拖糧,有啲一拖拖到幾個月至半年以止都有. 呢間agent個聯絡人,就有答應過我五月嘅薪金會喺7月1號前比我。咁7月1號當日就放假咁就冇入到錢。咁後來又話呢個星期內會入票,又等左幾日,7月6號嘅時候即係啱啱過去嘅星期六,佢就喺WhatsApp上面同我講啊入票㗎啦。今日會咁最快呢就星期一會收到錢,慢的話就星期二先會收到,但等check過銀行,根本冇入過票比我。因為黎緊八月一日前佢都應該要出埋六月工作既錢比我,宜家好擔心,因為我地冇任何合約。。五月工作唔多 冇連續做到一星期十八小時,但六月份工作係有每星期十八小時連續四星期。請問我可以做啲咩

沒有簽訂合約的freelancer

by 又不是80年代小小小小小小小鼓佬 @, Saturday, July 13, 2019, 00:06 (1742 天前) @ 心急小姐

可以做啲咩?? 就係先同公司周旋(你明顯失敗左,得唔到公司以行動正面回應),所以需要親身去勞工處追薪。

根據《僱傭條例》,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爲其所做或將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包
括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超時工作薪酬)、小費及服務費,不論其名稱或計算方法......(其他細節在此省略不表)

另外,《僱傭條例》關於工資部分亦有其他法規懲罰不良僱主。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僱主如果沒有能力支付工資,須立即根據僱傭合約的規定,終止與該僱員的合約。僱員如果超過 1 個月仍未獲發已到期的工資,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僱主須支付僱員解僱代通知金及其他解僱賠償。爲避免爭議,僱員在行使這條文所賦予的權利時,應先向僱主表明他的決定。

參考法例: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3.pdf

從簡明指南的字面意義看來,即係說「有汗出,有糧出」。只要曾經為僱主服務或者在將來某一時空間已完成為僱主服務,僱主就要予員工出糧。如僱員有感自身權益受剝削,請即勞工處求助:

全港九新界「有關的工作地點」附近的勞資關係科辦事處分佈指南:
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D565.pdf

「拖糧欠薪勿啞忍,職場陷阱要小心!」咪等喇,拎齊書面合約、相關證明文件去進行追討吧!

勇敢出手吧,唔好俾無良西人吸血鬼欺壓。工人唔係奴隸,勞工唔係義工。

沒有簽訂合約的freelancer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July 13, 2019, 09:24 (1742 天前) @ 心急小姐

因為係freelancer所以冇簽約,但全部工作都有whatsapp紀錄,一路做個陣已經聽到其他人話佢地呢間野慣性拖糧,有啲一拖拖到幾個月至半年以止都有. 呢間agent個聯絡人,就有答應過我五月嘅薪金會喺7月1號前比我。咁7月1號當日就放假咁就冇入到錢。咁後來又話呢個星期內會入票,又等左幾日,7月6號嘅時候即係啱啱過去嘅星期六,佢就喺WhatsApp上面同我講啊入票㗎啦。今日會咁最快呢就星期一會收到錢,慢的話就星期二先會收到,但等check過銀行,根本冇入過票比我。因為黎緊八月一日前佢都應該要出埋六月工作既錢比我,宜家好擔心,因為我地冇任何合約。。五月工作唔多 冇連續做到一星期十八小時,但六月份工作係有每星期十八小時連續四星期。請問我可以做啲咩

多謝 閣下查詢。

首先,按《僱傭條例》,僱傭合約是指僱主和僱員訂立的僱傭協議。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並可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只要不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勞資雙方可自行訂立合適的僱傭條款及條件,但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其次,《僱傭條例》亦有第V部「工資的支付」有不同條文關於支付工資:

第V部22.條「工資期」
根據僱傭合約須支付工資的工資期須當作為1個月,直至相反證明成立為止。

第V部23.條「工資的支付日期」
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支付,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支付。

第V部24.條「僱傭合約完成時的工資支付」
僱員在其僱傭合約完成時的工資及與該合約有關的任何其他須付款項,在該僱傭合約完成之日即到期支付,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支付,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僱傭合約完成後7天支付。

再者,《僱傭條例》關於欠薪罰則方面,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若有法團違例欠薪,且經證明該罪行是在該法團的董事、經理、秘書或其他類似人員的同意或縱容或疏忽下所犯,則該人即屬犯了相同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相同的刑罰。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支付欠薪的利息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 萬元。

最後,即使閣下沒有簽定書面僱傭合同而有 Whatsapp 紀錄,參考以往其他案例 Whatsapp 可以作為呈堂證供,一但工友需要到勞資審裁處申索法定權益,有關 Whatsapp 紀錄可以成為供法庭參考的材料。建議閣下儘快按時序、清晰地整理有關 Whatsapp 對話紀錄,打印並簡單附註,儘快到勞工處儘行追討。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或 2779 7922 (深水埗區) / 2781 0983 (旺角區)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