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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薪資計算

by Apple @, Friday, August 09, 2019, 09:42 (1694 天前)

由2019年3月18日起受僱,過了3個月試用期,現$12000
16/07-24/07號入左院,25/07-5/08是醫生開的病假,6/8又請了假覆診
累積有6日病假
而7月份的薪金以$10493.7作結(這是已扣減MPF 後的數)
但八月份的薪金又點計?而我老細又說我7月份的薪金又不是這個數,咁應該是這樣?

病假薪資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August 20, 2019, 00:27 (1684 天前) @ Apple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在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的情況下,病假須連續不少於4天及僱員能夠出示醫生證明書,僱員才能取得病假津貼,即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如 閣下未曾使用過有薪病假的日數,則截止7月19日,閣下已累積8天的有薪病假日數。當有薪病假全被扣減至零,即使 閣下有醫生證明書或病假不少於4天,僱主亦可當無薪假處理。

由於資料不足,未能為 閣下計算7月及8月的薪金。建議向僱主查詢薪金易明細 (計算過程) 以驗證。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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