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月內離職 by Tony Wong , Wednesday, February 26, 2020, 19:40 (1514 天前) 如果我24/2入職,但做左幾日去到27/2覺得份工唔岩自己,而合約上話入職1個月內唔洗書面通知同通知金,咁我係咪可以即走
1個月內離職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February 26, 2020, 21:14 (1514 天前) @ Tony Wong 多謝 閣下查詢。《僱傭條例》訂明,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試用期內的首個月無需通知期/無需代通知金。至於無試用期/ 完成試用期的非連續性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則為議定的期限。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