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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前放無薪假

by La @, Saturday, March 07, 2020, 09:32 (1505 天前)

請問如已本身於該公司在職多於1年,現在欲於分娩前放半年無薪假,請問還可享有產假嗎?謝謝解答。

分娩前放無薪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unday, March 22, 2020, 10:28 (1490 天前) @ La

多謝 閣下查詢。回溯《僱傭條例》,如僱員符合下列條件,便可享有產假薪酬:
1. 在所訂定的產假開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40 星期;
2. 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例如向僱主出示證實懷孕的醫生證明書;及
3. 如僱主有提出要求,已向僱主遞交醫生證明書說明其預產期。

僱主不讓懷孕僱員放產假,或不支付產假薪酬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 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

雖然現行勞工法例並無關於無薪假法規,但工會認為亦肯定,只要能滿足以上三個條件,已有享有有薪產假、產假薪酬的權利,根是否放取無薪假與否無關。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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