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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通知要減身50%為期6個月

by Angel @, Monday, April 06, 2020, 16:07 (1474 天前)

僱主於2020年4月1日以電郵通知員工由於新官肺炎疫情問題引起經濟環境不差,要員工由4月至9月期間減工資50%為期6個月, 僱員是否可以不接受 ?
僱主能否單方面強制進行 ?

僱主通知要減身50%為期6個月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April 06, 2020, 16:58 (1474 天前) @ Angel

多謝 閣下查詢。僱員有權參考《僱傭條例》「僱傭保障」中的「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以僱主單方面作出「工作調整及減薪行為」為由,視僱主遣散而申索法定權益。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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