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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病假扣薪

by Miss Chan @, Tuesday, August 11, 2020, 01:36 (1326 天前)

本人之公司是以月薪聘請本人,星期六長短週,星期日休息日,由6月15日至6月30本人放取連續性病假,那在這段時間所有日子(包括星期六、日)都是出5分4薪金嗎(除法定假日)?

連續病假扣薪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August 11, 2020, 09:42 (1325 天前) @ Miss Chan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如同時符合以下資格,便可領取疾病津貼:

1. 病假不少於連續 4 天(除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在 這些情況下,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
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見下文「有薪病假的類別」部分);及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見下文「有薪病假的累積方法」及「有薪病假 的類別」部分)。

假設 1) 閣下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及 2) 閣下的休息日是有薪休息日,那麼,病假期間的休息日同樣可以獲得五分四薪酬。相反,如果 閣下的休息因是無薪休息日那麼,病假期間的休息日則不能獲得五分四薪酬。(沒有薪金的休息日不會被扣減累積的有薪病假日數)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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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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