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性病假計算方式
本人於6月份內領取連續性病假:
病假證明書由2020年6月15日至30日。
本人工作日子如下:
2020年6月15,16,17,18,19,22,23,24,26,29,30日,共11天。
本人不用工作日子如下:
2020年6月20(該日為僱主同意認可下之假期),21(休息日~星期日),25(端午節假期),27(該日為僱主同意認可下之假期),28(休息日星期日),共5天。
想問清楚領取病假津貼是:
1. 扣工作日子(11天)之5分之1薪金。
2. 所有不用工作日子(5天)出全薪,不用扣5分之1薪金。
以上領取病假津貼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