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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散工資問題

by Polly @, Wednesday, August 26, 2020, 13:53 (1333 天前)

你好,本人早前被公司通知遣散,公司將會於1/9正式向員工出遣散信,現有相關工資問題,希望工會能解答。

1)本人與僱主口頭上協議7-9月會每月放3天無薪假,但僱主於8月尾通知我們將要遣散,並有30日通知期,每人工作到9月尾。請問最後一個月是否應該要出合約上的全糧(一個月代通知金),以及不應該強制員工在最後一個月放無薪假?

2)在這事件上,公司有權強制員工在最後一個月放所有剩下的有薪假嗎?

謝謝!

遣散工資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August 31, 2020, 09:41 (1328 天前) @ Polly

多謝 閣下查詢。

1)、2) 法例並無「無薪假」一說,有關安排需由勞資協商。僱員若反對公司強行減薪安排,可參考「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視作解僱解僱,追討終止僱傭項目。

另外,僱員有權選擇用最後一個月工資或終止僱傭日期前12個月完整工資期平均月薪計算遣散費,兩者以對僱員較有利者為準。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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