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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患癌病假和薪金計算

by Step wong @, Saturday, August 29, 2020, 17:06 (1326 天前)

菲傭於2018年6月29日入職,她現在患有肛門癌,並於2020年7月15-17日,放了3天病假,並於8月14日開始放病假至現在,暫時未知醫生寫到幾時。
問題一:我於7月15-17日,3天病假沒有扣錢,full paid整個月的薪金,因優於法今,我可否扣佢有薪病假?
問題二:菲傭在8月14日請病假至到現在,在計算薪金時,因為她沒有工作連續6天,那休息日是否不需要出全薪?即如果她請了連續14天病假,因當中沒有工作過,那是不是只需要在這14天出5份4疾病津貼就可以?
問題三:計算病假,第一年24日,第二年48日,病假截數應該去到邊個月?如果佢冇再工作,應該病假計到那時?

工人患癌病假和薪金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August 31, 2020, 09:57 (1325 天前) @ Step wong

多謝 閣下查詢。

問題一:既然閣下有薪病假的疾病津貼金額優於法例,僱員既然享有疾病津貼,當然有薪病假日數要從累積中扣減。

問題二:病假與有薪休息日重疊,出疾病津貼。承問題一,既然閣下提供優於法例的疾病津貼,則舉凡醫生紙涵蓋的有關日子一律全薪

問題三:不明所以。相信閣下所提問的,實為有薪病假日數的累積方法。按法例,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 120 天。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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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患癌病假和薪金計算

by Step wong @, Monday, August 31, 2020, 10:50 (1325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謝謝回覆
問題二:因為7月時只請3天,所以我便沒有扣人工,但8月連續請了兩星期病假,所以會計番5份4糧比菲傭,所以我想問,是不是14天只需要出5份4糧,不用計休息日的糧,因為她沒有連續工作6天,所以正常沒有一日休息日?對嗎?
問題三:因工人8月13開始請病假,直到現在,可能仍要多請兩三個月病假,當中沒工作,所以應該有薪病假是不是計到7月?因為佢從8月13日開始便沒有工作了

工人患癌病假和薪金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August 31, 2020, 13:57 (1324 天前) @ Step wong

多謝 閣下查詢。

問題二:病假與有薪休息日重疊,出疾病津貼,不需補病假。閣下所言有關所有日子,概出疾病津貼,即有薪病假首天前12個月完整工資期(或實際較短受僱期)計算所得的「每日平均工資」。

問題三:
(1)閣下必須知道,8月13日當時員工已累積的有薪病假日數,如符合法例條件,有醫生證明書所涵蓋日數,概享有有疾病津貼。
(2)有薪病假,在受僱期期間持續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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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患癌病假和薪金計算

by Step wong @, Monday, August 31, 2020, 14:13 (1324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問題三:受僱期病假持續累積,即是菲傭就算沒有工作都仍然可累積該月病假,是嗎?例如佢8月中開始放病假,可能連續放到10月中,當中累積的病假係for下一次用是嗎?

工人患癌病假和薪金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August 31, 2020, 14:31 (1324 天前) @ Step wong

多謝 閣下查詢。勞資關係、連續性僱傭並不因僱員放取有薪病假、勞資雙方同意下「無薪假」而終斷及結束,故有薪病假持續累積。

《僱傭條例》附表1「連續性僱傭」
3.
(1)就第2段而言,除非僱員在一個星期內工作18小時或以上,否則該星期不計算在內;在決定僱員曾否在某一個小時工作時,第(2)節的條文便須適用。
(2)如僱員在任何一個小時,不論整小時或其部分 ——
(a)因疾病或損傷而無能力工作(但如無能力工作超過48小時,須有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註冊牙醫簽發的醫生證明書作為佐證);或 (由1995年第5號第11條修訂;由2006年第16號第10條修訂)
(b)在因法律規定、雙方的安排,或因行業、業務或經營的習慣而被視為仍繼續受僱主為任何目的而僱用的情況下缺勤,
則除按第4段所規定外,該小時須計作為該僱員曾經工作的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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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患癌病假和薪金計算

by Step wong @, Monday, August 31, 2020, 15:11 (1324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即是如她已放晒累積的有薪病假,例如10月尾已連續放晒累積的有薪病假,11月在放冇薪病假時,她當月仍然可以有4日有薪病假嗎?即11月我仍然要付4天疾病津貼嗎?當中沒有工作

工人患癌病假和薪金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September 01, 2020, 09:53 (1324 天前) @ Step wong

多謝 閣下查詢。當有所有薪病假放取完,將會重新累積。重申一次:有薪病假或其他法定權益,從來以受僱期累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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