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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的服務年資認列

by Serina @, 中環, Thursday, October 15, 2020, 10:43 (1283 天前)

請問計算資遣費或長期服務費的可追溯的服務年資是以僱員入職公司的服務年資還是以開始工作的年資計算呢?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認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unday, October 18, 2020, 01:05 (1280 天前) @ Serina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年,並在65歲或以上因年老而辭職,享有長期服務金(款項上限為39萬元)。僱主支付長期服務金是無須向勞工處申報的,只須按法例指定的公式計算相關款項,而「可追溯的服務年資」則理解為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年資。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此僱員便會被視為擁有一份連續性的僱傭合約。因此若一名兼職僱員符合上述要求的話,亦將被視為擁有一份連續性的僱傭合約。

所有受僱傭條例所涵蓋之僱員 ,不論其工作時間,均享有僱傭條例的基本保障,此等保障包括工資的支付、有關工資扣減之限制、享有法定假期等。可是,受僱於連續性合約之僱員會享有更多保障,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以及長期服務金等。

假如某公司老闆將其生意賣給他人,在該公司易手時,有關現職僱員之僱用年期(或稱工作年期)將不受影響,即是他們的僱用年期不會因公司易手而被中斷。

就有關僱傭合約是否一份連續性合約之爭議,僱主需要提出證據以證明有關合約不是連續性合約。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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