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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病假期間, 公司可以要求員工放部份無薪假嗎?

by Linda @, HK, Friday, October 16, 2020, 12:54 (1260 天前)

手術後有3-4星期病假, 適逢公司正要求所有員工每月放8日大假/事假.
請問, 在連續長病假中, 是否仿需要扣除公司要求大假/事假(無薪假)?

連續病假期間, 公司可以要求員工放部份無薪假嗎?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unday, October 18, 2020, 00:57 (1258 天前) @ Linda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若病假先開始,則整段期間視為病假,而僱主需另補年假予僱員。相反,若年假先開始,則視為年假,僱主不需另補病假及疾病津貼予僱員。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 閣下在病假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就 閣下提供的資料,3-4星期的病假先於公司要求大假/事假,即該3-4星期全為病假,若僱員病假符合下列條件,可獲得五分之四的疾病津貼:
1. 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
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及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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