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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產檢扣假

by May @, Friday, October 30, 2020, 20:02 (1245 天前)

您好,我在這公司工作了五年以上(只是上年請了一個月的連續病假),就沒有再請其他病假.
而現在剛懷孕了,但老細說產檢只能扣大假,或者無薪假.
而今年的大假已經被用光,他說可以扣下年的大假.
我想知道:

1. 是否不論私家或政府的產檢,是否應該都可以出4/5 糧?
2. 能否扣年假或無薪假代替產檢?
3. 如果我年假已用光,老細年尾會全公司放幾日大假,然後老細說這幾日假會扣下年的大假,是否犯法呢?
4. 如果我放完產假再辭職的話,能否再討追之前的產檢的4/5薪金?

懷孕產檢扣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November 09, 2020, 09:53 (1235 天前) @ May

多謝 閣下查詢。

1. 按《僱傭條例》,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的每一天,如有適當醫生證明書,可作病假計算,僱員如符合領取疾病津貼的其他條件,該日當享疾病津貼。然而,權委亦明白目前仍有部分醫務所只會開列「到診紙」而非「醫生證明書」令僱員喪失享有疾病津貼資格。如無意外,《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將於2020年12月11日起生效,讓接受產前檢查的僱員如能出示(醫生證明書以外的)到診證明書,便有權獲得疾病津貼。

2. 《僱傭條例》現時並無否定有關安排。

3. 《僱傭條例》並不否定勞資雙方向下一個假期年「借年假」。

4. 可,法例目前仍有灰色地帶,勝算未知知數。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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