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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計算

by Cammy @, Monday, November 09, 2020, 16:51 (1235 天前)

請問計算工傷時以什麼基數來計?

例如 :
平均工作日數30, 休息日有薪, 非固定休息日
工傷: 8天
$10000/30 (怎樣決定是除30還是31呢?) x 8 x 4/5

謝謝.

工傷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November 10, 2020, 09:19 (1234 天前) @ Cammy

多謝 閣下查詢。工傷病假錢的計算,跟除30還是31無關。

《僱員補償條例》第10條規定,在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僱主須向僱員支付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錢),款額應為僱員遭遇意外時每月收入與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每月收入差額的五分四。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期間是指經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冊牙醫或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證明僱 員必須缺勤的期間。

又,個別行業(例如建造業)的僱員的開工日數經常不固定,假若僱員不幸遭遇工傷意外,在計算其每月收入時,計法另外處理。

「每月收入*」是指僱員在意外發生日期前1個月的收入,或指僱員在過去12個月受僱於同一僱主期間的平均每月收入
(如受僱不足12個月,則以受僱期計算)。兩種計算方法以對僱員較有利者為準。

(例子一)
假若有關僱員按日計薪,而他在意外發生日期前1個月的實際開工日數是19天,則該僱員在意外發生日期前1個月的收
入如下:
僱員在意外發生日期前1個月的收入=日薪x19天

(例子二)
假設該僱員在遭遇工傷意外前已為其僱主工作了4個月,則該僱員在過去受僱不足12個月內的平均每月收入如下:
僱員在過去受僱不足12個月內的平均每月收入 = 過去4個月的每月收入的總和 ÷ 4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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