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一半薪金
我月入10000 逢星期日dayoff
12月9號被炒(被指曠工)
問左勞工處
月薪/ 那一個月的日數 x 實際返工的日子 = 工資
11月實際返工日子有26日
我11月返左22日+12月返左4日
10000 / 30 x 26 = 8666
但佢只係出左一半(即4333)畀我
我想問我可唔可以追討返另一半人工?
同埋我9號被解僱
根據勞工法例,要7日內出返薪金
但我問左佢幾次,佢話入左醫院
直至22號先過數畀我
咁又可以點做?
補充
簽左合約
但就算合約列明曠工會扣一半人工
份合約都可以凌駕勞工法例之上扣我一半人工?